地下空间整治纳入年度考评,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将予以问责
2018-09-07 08:41: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9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舒翔宇 通讯员黄宗华)6日,我市召开地下空间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地下空间乱象清查整治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综治年度考评、今年依法治国专项考评。

8月12日,长江日报报道了位于汉口红旗渠路的锦绣人家小区“地下世界”存在种种安全隐患,引起各方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随即部署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通过专项整治,发现、清除一批地下空间违法违规使用行为,集中拆除一批地下空间违法违规建筑,整治消除一批影响社会治安、消防、群众反映强烈的地下空间安全隐患,统筹修缮一批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地下空间规范管理,安全使用。

在推进会上,我市成立了全市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清查整治组由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民防办等12家单位组成,将对地下空间场所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清查,为后期整治作准备。其清查范围包括全市地下空间场所消防、治安安全隐患,环境污染隐患,违法圈占、违法建筑,餐饮业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隐患。

据了解,市委政法委将各区各部门开展整治行动的情况纳入综治年度考评和今年依法治国专项考评。组建的督导巡视组将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督导巡视,对开展地下空间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予以问责;对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征集市民“随手拍” 举报地下空间违法违规乱象

长江日报讯(记者舒翔宇 通讯员黄宗华)6日,受武汉市综合办委托,长江日报开通网上举报渠道,请广大市民留意身边的城市地下空间,如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等地下空间,若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欢迎您随手拍下违法违规现象,并及时举报,尤其是下列11种情形的。

◎地下空间建设过程中法律禁止行为:

1、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地下工程建设的;

2、设计文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

3、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

4、在使用或者装饰装修中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结构设计的;

5、地下工程的专用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未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的。

◎地下空间使用过程中法律禁止行为: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采用液化石油气或者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为燃料;

3、设置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

4、拉接临时电线;

5、损毁各类安全设施、设备;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举报方式:

1、长江日报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

2、长江网及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公众号,进入武汉城市留言板,进行举报投诉。

  编辑: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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