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一小区新老物业交接不顺引不满,相关部门正在协调
2018-08-20 20:23: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0日讯(记者刘海锋)8月20日中午,在南湖山庄半岛花园小区一处空地,刚刚入驻小区的新物业公司几十位员工或蹲或坐吃着盒饭。因原物业公司迟迟未腾退办公地,新公司员工已连续多日无处休息吃饭,这样的景象也让业主感到不能忍。
  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介绍,小区原先是由武汉佳诚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执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到期后,业委会在房管部门及街道的指导下,通过招标程序与武汉天鼎源物业公司签订新合同,8月15日入驻。
  然而,几天来,因原物业公司腾退办公场所太慢,包括业主资料、车辆信息、水电过户等多项资料未移交,工作举步维艰。


  新物业员工挤在大厅办公 记者刘海锋 摄
  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办公场所没腾退,员工没处办公,只能挤在物业中心大厅开展工作,中午打个盹都没地方。因为没有车辆信息,安装了新的车辆识别系统后,需要对全小区1000多台车一一登记,这项工作要耗费半个月时间。
  另外,各种物业费台账、预收费台账、停车费以及公共广告收益等都没移交,而这都是开展物业服务所需的基本资料。
  尽管如此,新物业正式进驻后,垫资两万多元对小区建筑垃圾以及沉积落叶进行了清运,目前清理近40车。此外,还花费了6000元的月租为员工在小区租了两套房,员工每天的盒饭钱也超过1500元。
  小区业委会负责人透露,老物业之所以在办公场所腾退上不配合,是因为他们认为现在的物业服务中心属于公司财产,有佳诚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的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为证。
  佳诚物业提供了两份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以证明他们曾花费近200万,将位于2栋的物业服务中心约1000平方米的使用权购得。但业委会负责人对这两份转让合同表示质疑,因为该处属于房屋架空层,做成物业服务中心本身就是违建,不具备独立产权。而且根据规定,开发商无权处理小区架空层。
  业委会负责人从相关职能部门调取的南湖山庄规划图显示,该小区规划的物业中心位于一期临街的一栋独立建筑,最早作为售楼部使用,后来被开发商直接出售给了私人,且办理了房产证,目前出租给一家酒店使用。
  “办证的程序本身不合法。”该负责人说,按国家规定,小区应预留总面积千分之二的产权房屋作为物业中心,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规划来看,目前经营酒店的这栋楼房应作为物业中心由小区业主共有。业委会已经联系了律师,准备通过司法途径,为全体业主挽回损失。
  洪山区房管局物业科、狮子山街道目前正对该小区新老物业交接一事进行协调。
  【编辑:付豪】
  (作者:刘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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