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剑军)从省财政厅获悉,武汉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3年内中央财政将对该市支持2亿元。目前,中央财政第一批补助资金1.5亿元已下达我省,剩余资金年度考核通过后拨付。全国此次入选试点的城市还有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
根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基本要求为: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今年6月,省财政厅配合省知识产权局,成功争取武汉市入选。
根据要求,试点城市3年内要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具体目标包括: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事业单位达到100家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形成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打造5家以上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持有的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100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知识产权交易量年均增幅20%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