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党员因醉驾
被开除党籍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丁阳 翟好斌)“开车要开安全车,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拒收送礼品养浩然正气,家人团聚其乐融融一身轻松”……节假日期间,江汉区的党员干部都会收到这样的提醒短信。24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在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外,江汉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同样“不打烊”。
江汉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2017年2月3日23时31分,江汉区一社区党员冯某驾车沿青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年路范湖转盘附近路段时,遇公安人员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冯某呼气中酒精含量超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该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罚款。该区纪委监委在通过公安对党员违法情况进行了解时,及时发现了这一情况,随即对其立案调查,并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对近三年来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江汉区纪委监委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外的现象较为突出。为此,江汉区积极探索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路径措施。
江汉区注重用短信、微信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适时提醒,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始终处于被激活状态。同时,督导各级党组织负起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情况;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暗访、查处、追责和曝光力度,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发动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及时核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区纪委监委还加强同公安、住建、工商等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是否存在涉及黄赌毒、打架斗殴、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