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监控拍下男子作案瞬间,警方供图
长江网7月24日讯 不少市民喜欢把汽车当成“流动保险箱”,将现金、烟、酒、茶等贵重物品放置其中,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这不,一名男子趁着夜色,在20天内砸了20余台车的车窗玻璃,最终被民警刑拘。武汉警方透露,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破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620余起,刑拘170余人,破案率同比增长60%。
6月21日早上8时许,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金银湖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附近有多辆汽车车窗被砸,车辆内有财物损失。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被砸车辆一共有7台,多为价值20万元以上的知名品牌汽车,被砸的也都是副驾驶侧玻璃。通过查阅报警记录,民警发现还有部分车主没有报警,于是现场留下纸条,提醒被砸车主,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希望他们尽快报警。
回到派出所里,民警调取了前一晚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但案发地段相对较偏,光线较弱,视频条件极差。民警依稀看到,21日凌晨3时许,一黑色人影在被砸车辆附近晃动,但看不清面相、着装等特征,也无法追踪嫌犯行踪。
7月6日,东西湖区将军一路附近,又有十余辆汽车被砸,被砸车辆也是价值20万元以上的知名品牌轿车,被砸部位也是副驾驶侧玻璃。民警调查案发现场附近监控视频,推断犯罪嫌疑人应为同一人。
图为监控拍下男子作案瞬间,警方供图
民警断定嫌犯可能还会回来作案,于是安排力量布控。7月9日夜晚,经过守候,正欲砸车窗行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民警当场抓获。陈某交代,自己没有正当职业,因为盗窃多次被警方打击处理,今年6月15日才被释放。自6月21日以来,先后通过砸车窗盗窃作案20余起。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王德仪介绍,武汉警方开展以打击盗窃车内财物为重点的“微行动”,依托城市视频监控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打击,今年以来,武汉警方已破获此类案件620余起,刑拘170余人。
“汽车虽然方便,但它们不是保险箱。”王德仪提醒市民,车内尽量不要放置贵重财物,更不要将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做到“财不外露”;夜间停车时,应尽量停泊在小区内,或者有人值守的停车场内;下车时要记得关好车窗,并给车辆上锁,离开时拉一下车门,确认车辆已经锁好。市民如果发现车窗被砸,请及时报警。
(长江日报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冯威 刘万鹏)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