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7月3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罗兰 通讯员王娟) 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吞云吐雾的烟民们注意了,请熄灭你的香烟;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们得带头了,在党政机关或公务活动中抽烟会受到相关处理。7月2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控烟大会,要求我市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交通工具及影剧院、网吧等八大类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本次控制吸烟专项行动将历时半年。
武汉经济繁荣,流动人口数量庞大。公共场所控烟专项行动一直以来都是一场极其艰巨的攻坚战。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市15岁及以上成年人目前吸烟率为25.8%,高于北京、青岛、上海。控烟工作涉及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单位超10万户,烟民200余万人。
本次会议下发了《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还将于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
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不论是党政机关干部还是普通市民,人人有责。长江日报根据角色身份和活动场所,对《方案》进行了解读,欢迎每位读者“对号入座”。
这次控烟有多严?
室内无烟具、无烟蒂、无烟味
根据《方案》所要求的“创建无烟环境,营造控烟氛围”,这次控烟专项活动有着明确的标准,具体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室内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做到有控制吸烟制度、有人劝阻吸烟、有禁烟标识,室内无烟具、无烟蒂、无烟味,为建设文明军运、健康武汉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如果你是领导干部
你要带头禁烟,劝阻他人吸烟
根据会议精神,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室内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作为领导干部,你还有责任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如果你参加公务活动
牢记别敬烟劝烟、列烟草开支
会议要求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接受任何烟草企业赞助,使用烟草企业提供的抽纸、纸杯等用品,不得发布任何烟草广告。不摆放烟缸、烟具,积极劝阻和制止公务活动参加人员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如果你在党政机关工作或办事
请监督“无烟机关”创建
会议明确要求,党政机关要带头禁烟,创建无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果你到党政机关,你应该得从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甚至洗手间看到禁烟标识;如果你发现有人抽烟又“不敢”说,应该会有专职人员前来劝阻;如果你在党政机关看到烟草广告、烟草赞助或者销售香烟的,可以投诉。这里也可以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但应有明显指引标识。
如果你在医院就诊
请注意禁烟已写进入院须知
《方案》中说,医院室内公共场所也是百分百禁烟,请注意控制吸烟内容已纳入入院须知;如果你去看戒烟门诊,这里的医生应该能够提供可靠的戒烟服务。
如果你在影院、餐厅、学校
请放心这里室内全面禁烟
根据《方案》,影剧院、网吧、宾馆、饭店、学校室内公共场所同样是全面禁止吸烟,室内要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也不能在室内设任何吸烟区域,摆放吸烟工具;如果身边有人吸烟,也应该有专职人员来劝阻。如果在室外合理设置了吸烟区,也应该能让你看到明显指引标识。
如果你乘坐公共交通
请关注“的哥”也不能抽烟
如果你乘坐公共交通,不论是轨道交通还是公交车,或是轮船轮渡,都不能抽烟。的哥在车内抽烟,这也将不被允许。公共交通的工作人员首先不能吸烟,如果他阻止你在室内吸烟,这是他的权利。
你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违规会有哪些处罚?
公共场所控烟,有法可依。据会议透露,与之相关的法规包括《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等,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根据《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你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这家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对吸烟者进行相应处理。
如果本应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违规,且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还将被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有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且不接受相关工作人员劝阻,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