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6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汪洋) “虽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是美好长江首玺售楼部却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只能被迫选择商贷,利息要高一倍。”近日,多位网民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交了多年公积金,购房的时候却用不上。
王先生是留言投诉的网民之一,他说自己在武汉工作十多年了,一直都在缴纳公积金。近段时间,白沙洲一处名为美好长江首玺的楼盘正对外销售,5月26日,王先生递交了购房资料,并缴纳了10万元购房认筹金。
“售楼部置业顾问明确告知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王先生说, 5月28日,他拨打市长专线及住房公积金热线反映了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然而,还没等到相关单位回复,开发商便通知5月30日下午网上开盘。当天,王先生选到了该楼盘一套123平方米的商品房。开发商要求,选到的房子一律不能退换。
6月1日,王先生准备和银行签房贷合同时,再次联系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但得到的答复是已经尽力,对于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行为无执法权。“最终,我无奈地和建行签订了纯商贷合同。”
记者发现,在美好长江首玺业主微信群内,还有多位购房者反映这一问题。
7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美好长江首玺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本月中旬会有95平方米和123平方米两种户型的楼房开盘,让记者前来看房。“我们不拒绝公积金贷款,但是银行不一定会做,银行现在的商贷利率上浮了很多,不愿意公积金贷款了,你现在买的话肯定是商贷。”
记者咨询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钢城支行个贷中心客户经理张先生,问其受理的长江首玺楼盘能否公积金贷款,张经理简短回复说:“贷款问题请与开发商协商。”
王先生留言后,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回复,记者联系这条留言的经办人,工作人员表示,近段时间接到了多位购房者投诉,反映美好长江首玺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经了解,该楼盘已完成了公积金项目备案,具备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去年年底,国家四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强调坚决制止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行为,维护好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对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公积金中心正在做两手准备,一是上门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受理公积金贷款;二是向房管局发函,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