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5月20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王雪 通讯员丁阳 齐阳 张闻博)20日从武汉市纪委获悉,一名城管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收受贿赂,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黄伟,1998年2月参加工作, 2017年5月至今在江夏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山坡中队工作。
经查,2017年10月14日,根据区城管委山坡中队工作安排,黄伟带领中队其他3名队员到山坡街保福社区五里山后湖董湾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保福社区五里山后湖董湾一名村民在建设房屋。黄伟按照工作程序,带领队员当场查验了建房户所建房屋的建房审批手续,并测量了房屋面积。经现场测量,发现该建房户实际建房面积超出原审批面积约10平方米。对此,黄伟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随后,黄伟及其他3名队员离开现场。该建房户为获得关照,单独拉住黄伟,将用方便袋装好的两条香烟(价值约900元)及900元送给黄伟,黄伟收下钱物后,与其他队员一道离开。事后,黄伟未向单位领导报告该建房户超面积建房行为。
办案人员介绍,黄伟身为区城管委山坡中队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未能规范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黄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