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人致死逃逸,还将肇事货车论斤卖给废品站
一堆玻璃碎片让他“露马脚”
图为:夏某从阴沟里找到了车子牌照
楚天都市报(记者叶文波、通讯员周涛)夜晚,在武汉新洲区106国道,一辆货车撞人致死后逃逸。为躲避警方追查,肇事司机夏某竟将车牌卸掉藏在团风县的一处阴沟,再驾车到阳逻将货车以废铁论斤卖了4000元。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新洲交警在案发现场找到一堆玻璃碎片,拼凑得到了一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肇事货车由此浮出水面。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新洲警方获悉,肇事司机夏某已被新洲区公安分局交巡大队依法刑拘,14日已报送批捕。
图为:肇事货车
货车撞人致死并逃逸
交警拼玻璃碎片找真相
事发地位于武汉新洲区106国道四合庄大桥向南100余米处。4月23日晚9时许,有路过司机报警称在此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躺在地上”。新洲区公安分局交巡大队民警吴金山等人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而受伤男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由于天色已黑,106国道上车来车往,这给破案带来了不小难度。
民警吴金山平息心中对逃逸司机的愤怒,他坚信:只有冷静、细致地勘查现场,才能够找到真相。在事发道路右边,除了血迹、鞋子,就剩下肇事车辆遗留的碎片。吴金山打着手电筒,又在路边草丛仔细翻找,竟发现了一些玻璃碎片,上面还粘有一些纸片。根据轮廓,他将这些破碎的玻璃拼凑在一起,果真有意外收获!那些原本分离的小纸片,竟然拼出了一张完整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一般是贴在前挡风玻璃上的,由于事发时肇事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遗留在了现场。”吴金山向记者介绍。根据检验合格标志上的手写的车牌号码,民警锁定车牌号为“鄂J15×××”的车辆有重大嫌疑,该车登记地为湖北黄冈市团风县。
图为:从玻璃碎片中拼出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
肇事车此前多次转手
第一个车主曾在街头巧遇
24日一早,民警吴金山等人风尘仆仆赶到黄冈市团风县,调查“鄂J15×××”的车主,得知该车属于农用货车,原来登记在农机部门管理,后来才转入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管理,网上没有车主信息。
无奈,吴金山翻阅原农机部门留存的大量纸质档案,终于查明该车登记人系团风县居民何某。民警喜出望外,联系上何某,却得知何某早已把车卖给胡某,而胡某又说把车卖给了卢某,卢某也说把该车卖掉了……由于该车多次转卖易主,难以找到现在的主人,案件再度陷入了僵局。“您仔细想想,这车现在去哪了?这对破案十分重要。”吴金山不断地提示着何某、胡某等人。何某思索着,突然想起今年农历2月份“花朝节”,他曾来新洲区旧街看热闹,意外看到该车在旧街一个废品收购站门口,他上前观察确定就是自己卖掉的车。“真是巧了,但我确定那就是我卖掉的车!”何某十分肯定说道。
嫌疑货车曾出现在旧街,获悉这一重大线索后,吴金山立刻联系上旧街派出所值班领导周玉学教导员协助寻找。在旧街,一共有四家废品收购站,民警一一走访,其中三家系外地人所开,经走访均无可疑,还有一家是新洲区旧街人56岁的夏某所开,但夏某不在家,也不接电话。
民警四下走访,确定“鄂J15×××”货车现在的车主就是收购废品的夏某,夏某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上门找到夏某的家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让其家属劝夏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他藏起车牌把货车论斤卖了
自称害怕曾想自杀
4月24日晚9时许,嫌疑人夏某来到交巡大队投案自首。
夏某交代,4月23日晚,他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发现前方一两米处有一行人,紧急踩刹车但已来不及,于是将同向行人撞倒。停车后他曾下车查看,但因为内心十分害怕,又赶紧返回车上驾车逃离现场,他开车到处转悠,很晚都不敢回家,转到团风县时,他将车牌卸掉藏在一阴沟里。4月24日一早,他驾车来到新洲区阳逻,途经一家废品收购站时,他以“车况不好”为由,将货车以废铁论斤卖了4000元。
夏某交代,逃逸后的他内心十分痛苦,曾想跳江自杀,又不敢这么做。他跟妻子诉说了事发经过,经过妻子劝说,他决定投案自首。
据新洲警方调查,夏某将货车卖给阳逻的废品站离开之后,曾致电废品收购站老板“不要开车,记得割掉”。该老板表示,接到这个电话后,他感觉情况不对,怀疑该车有问题,一直不敢割掉该车,直到警方到来找到了该车。
在夏某的指认下,民警又前往团风县,从一处阴沟里找到了藏匿的车牌。5月8日,夏某从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在此,武汉新洲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立即停车、及时报案、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协助现场民警调查取证,一旦逃逸,性质就变了,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