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快递带毒未及时报警 快递公司或将最高被罚5万
2018-05-16 10:52:00 来源: 湖北日报

发现快递疑似带毒未及时报警 快递公司或将最高被罚5万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胡莹)时隔8年,《武汉市禁毒条例》迎来大幅修订。日前,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在官网上公布了《武汉市禁毒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最新修订意见,如快递公司发现快递疑似带毒,而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或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

据了解,1997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市禁毒条例》,2010年曾予以修订。这是时隔8年后,《武汉市禁毒条例》再次迎来大幅修订。条例从原有的29条扩充为53条,对禁毒、戒毒等作出了更为全面细致的规定,并呼吁社会各方共同出力。

征求意见稿规定,邮政、物流和快递企业应当建立收寄验视制度,发现邮寄和快递的物品内夹带疑似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货物代理、报关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品名、数量,发现走私疑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上两者如未及时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含麻黄素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名登记、限量销售、专柜专人管理等规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单次购买超过处方上限的,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发现出售的含麻黄素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市场监管或公安机关报告。如未报告的,将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网络运营单位如发现利用网络传播涉毒违法犯罪信息,未立即采取停止传输、保存记录、删除违法信息等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责令该单位停业整顿1至3个月。

征求意见稿还对戒毒作出了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戒毒中心,配备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将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戒毒中心应坚持分类管理和科学戒毒,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成瘾程度和戒断症状,进行医学戒治、心理矫治、社会适应、延伸跟踪指导。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应由区政府统一招录,按照禁毒社会工作者与吸毒人员1:30的比例,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并建立与其学历资历、职业能力、岗位业绩等相适应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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