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31日讯(通讯员黄旅)3月30日,黄陂区印发了《中共黄陂区委、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三乡工程”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30条“三乡工程”新政拓面提质。文件指出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全面促进黄陂乡村产业振兴。这是继2017年8月湖北省政府提出三乡工程建设以来,黄陂区推出的最大力度的政策扶持,此举将全面推进黄陂全域旅游发展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规划先行 强化基础支撑
通知中指出,抓住规划编制试点机遇,按照多规合一原则,加快编制完成《2035黄陂区总体发展规划》和《2035黄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完成街(乡)城镇体系规划、全域美丽乡村发展规划、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及生态保护、交通体系、产业布局等专业规划。
每年整合资金30亿元以上,重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和村湾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四好”农村公路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政策措施。
盘活资产资源 支持“企业兴乡”
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对于新三板上市、主板上市的农业企业,一次性奖补。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创品牌,积极开展农业品牌村湾创建,支持企业加大投资,鼓励农业企业吸纳并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
强化产业引导,支持发展旅游产业。对企业新建旅游景点、新开发旅游项目的,优先进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升级,获批国家3A级、4A级、5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对达到省级农家乐二、三、四、五星级标准的经营户分别给予奖补。
支持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发展“互联网+农业”。对通过互联网销售本地特色农产的,优先给予对区级财政贡献的全额奖励支持。支持发展以农业农村为基础的第三产业。对开发农村观光休闲、养生养老等第三产业的农业企业,在现有奖补标准上提高20%给予支持。新建特色赏花游园区,通过达标验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建设田园综合体。鼓励社会资本推进农业农村连片综合开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采取股权投资、担保、贴息或项目配套等方式给予支持。对市级以上的田园综合体示范项目,优先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田网、渠网、路网、观光网、服务网、信息化网、设施用地网“七网”配套水平。
推进农村土地增减挂钩。对中北部地区零星分散的村庄,通过湾村集并,集约节约出的土地,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的改革试点,原则上按照同级、同地段、同区域土地征收标准对农户进行补偿,并按失地农民标准统一统筹养老保险。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保护性开发建设历史文化名村。鼓励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
设立黄陂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母基金5亿元,引导社会资本组建若干诸如旅游、生态农业、大健康等专项产业发展子基金,力争总规模破5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三乡工程”的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产业发展。区政府增信2亿元,撬动金融资本20亿元助推“三乡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发展。
提高政治待遇 支持“能人回乡”
对带领贫困村整体脱贫或通过产业帮扶推动30名及以上贫困户脱贫的相关企业负责人、回乡能人,可推荐担任村第一书记,推荐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持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积极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一线就业创业,对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的“985工程”及“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到我区社区(村)委员会、农业企业全职工作的,可分别享受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为期3年的基层就业生活补贴。
支持鼓励优秀青年到农村创业。区政府定期开展优秀青年农业创业项目评审,每年扶持青年农业创业项目给予3-8万元的资助。其中,优秀青年人才领办的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农业项目,经申报评审后,给予最高15万元的二次支持。
给予荣誉待遇 支持“市民下乡”
给予租房补贴和惠民待遇。市民、能人或企业采取租赁(或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对承租人给予奖补与享受本地居民免费旅游黄陂景区待遇。鼓励对租赁(或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的市民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荣誉村民”待遇,可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建议、管理和监督等。
全区每年评选“十佳下乡市民”、“十佳回乡能人”,对获评的市民和能人分别按照1万元、10万元给予奖励。
实施固本强基 完善综合保障
组建“乡村振兴促进会”, 统筹协调村企结对共建活动并组织实施,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信息平台、农业政务网等平台,对符合租赁、合作条件的农村空闲农房,集中免费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对以租赁、合作方式签订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协议的,免收服务费。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街、村、企业联合举办或参与招商招才会、博览会、贸洽会、对接会等。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区打造100个基层党建标杆、构筑500个“坚强战斗堡垒”。
支持“第三方平台”参与服务“三乡工程”。全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规范的租赁中介服务专业公司参与“三乡工程”建设和服务,为租赁双方提供信息对接、业务咨询、签约鉴证等服务,以及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有偿服务。
设立乡村先进文化发展基金1000万元。对成立乡村文化宣传分队给予奖补。对有影响的乡村文化弘扬主体,可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加强对“三乡工程”典型的发掘、研讨、推介与宣传。对“三乡工程”宣传信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进行评比,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