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叶文波 通讯员崔彦伟 刘建伟 容斌)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拒绝配合警方执法,在被带离过程中,杨某还抓伤执勤警员。今日,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介绍,男子杨某因阻碍现场警务人员执行公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26日上午,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快骑机动队在书城路南湖大道路口,开展“三车”整治工作。上午9时30分左右,男子杨某骑骑着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红色电动车,沿书城路向南湖大道路口驶来,洪山区交通大队民警陈红磊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核实,杨某无法提供电动车相关合法手续,属于无牌电动车。随后,民警陈红磊向其宣传武汉市关于电动车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并开具执法文书告知将暂扣电动车,但杨某无赖耍横,拒绝配合执法。为了不影响交通,交警多次要求杨某配合执法,均被拒绝。
杨某未能达到放行目的后,情绪越来越激动,并抱住电动车车头说:“你把我跟车一起抬走!”在执勤交警强制带离过程中,杨某极力反抗,并抓伤执勤警员。
洪山警方介绍,杨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洪山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办案中心民警吴智鹏、马俊迅速接手办理,起初杨某拒不配合,办案民警在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后,固定违法证据,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目前,杨某因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