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13日讯(长江日报记者胡毅)与装修公司草拟协议,交纳意向金后欲换公司,可以申请退款吗?3月12日,“3.15消费维权大接诉”活动收到市民王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的投诉称,他向装修公司交纳了意向金,现欲退回,对方却迟迟不退。
2017年9月,王先生与湖北猫舍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协议,双方约定以9万元的优惠价,对王先生名下一处118平方米三房进行全房装修。交纳1万元意向金后,设计经理来到了王先生家,考察后指出多处加价项目,如橱柜门加厚、墙皮加厚等,都需要额外增加费用。“各类增加收费加起来,直逼13万元,大大超出了此前约定的9万元。”王先生说。
王先生决定换家装修公司,向对方申请退还意向金时,却遭拒绝,至今仍未得到解决。王先生向长江日报记者出示收款收据,在收款事由一栏写明“部分意向金”。随后,记者试图与负责王先生家装修的项目经理联系,却一直无人接听。
对此,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负责人田范表示,行业内,只要前期消费者没有交纳装修定金,而是只交纳了意向金,都能申请退款。王先生的遭遇,属装修公司违约,建议王先生联系湖北猫舍装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所,并递交相关材料寻求帮助。
反映消费侵权遭遇,来武汉城市留言板“一键留言”
长江日报“3.15消费维权大接诉”活动,依托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平台进行。消费者反映消费侵权遭遇和诉求,可通过长江日报APP、长江日报官方微信入口直接进入武汉城市留言板,或登录长江网(http://wsqzgzb.cjn.cn)进入武汉城市留言板平台,选择给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业单位一键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