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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3月12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刘嘉 汪洋)“您好,根据目前政策,是否小学阶段不鼓励参加杯赛?”今天上午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举行的“十件实事”系列上线互动首场活动中,网民“ELLENQJ ”向市教育局局长提问。市教育局称,教育部门一直持不支持不提倡的态度,从未鼓励过,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市教育局局长孟晖介绍,2018年2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针对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其中第5项明确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作为坚决治理和整改的内容之一。同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也有明确规定。
目前,武汉市已经颁发第284号政府令《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教育局正在研究,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将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办机构违规组织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