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餐具。读者朱先生供图
长江网3月9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的中南天紫广场3楼,有一家名为丽小屋的餐厅。3月8日中午,56岁的朱德祥来到这里进餐,餐具内壁上的“为人民币服务”让他愤怒。
“好好的‘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一个字的增加让一句话变得庸俗。”朱德祥怒斥。在他拍摄的照片中,“为人民币服务”出现在餐具的内壁上。
3月9日,长江日报记者来到涉事餐厅,一张餐桌上,印有“为人民币服务”字样的餐具依然摆放着。对于这些餐具的使用,餐厅工作人员表示“为人民币服务”没有特别的含义,仅仅是餐具的创意。这些餐具有约百套,大致前3个月引入到餐厅。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表示,首先“为人民币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其次,文字印在餐具上,本身起到的作用是吸引顾客,因此这句话可以认为是商家的宣传广告。而《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目前,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