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30万认筹金 和昌光谷未来城拒绝公积金贷款
2018-03-01 21:15:00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网3月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陈永权)1日,长江日报接到武汉化工新区市民魏先生反映,他向开发商缴纳30万元认筹金,准备购买“和昌光谷未来城”,在提交相关资料后却被告知,该楼盘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建议选择纯商业贷款购房。

据了解,“和昌光谷未来城”项目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与高新二路交叉口,开发商为武汉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于2月11号开盘,推出面积约104—124㎡精装高层房源,近期仍在认购当中。

魏先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他看中该项目一套104平方米住宅,该房源单价14500元,另带2500元/平方米装修,总价约170多万元。他准备用商业和公积金办理组合贷款100万元购房,并于2月13日办理了认筹。不过,现场置业顾问明确告诉他,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建议选择纯商业贷款购房,理由是“周期太长,银行不同意”。

1日,记者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相关部门核实,和昌光谷未来城项目拒绝受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已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宣传公积金政策,敦促其按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开发企业目前已经表示不会拒绝受理公积金贷款,只要客户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悉,去年7月,为制止开发企业拒绝受理公积金贷款的行为,我市明确规定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去年年底,国家四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强调坚决制止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行为,维护好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对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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