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陈永权)市民张先生:我是一位土生土长的武汉市民,今年20岁了。2016年考入上海交通大学,为方便办理签证、护照等手续,户口随学籍迁入上海,目前我是上海的学生集体户口。目前,在父母的帮助下想购一套武汉住宅(首套),但因为户口迁往上海,原户籍所在地在我户口迁入上海之后出台房屋“限购令”,即我不能在家乡武汉购房。我的户口所在地上海因为在校集体户口,也不具备当地购房资格。
市房管局:我市限购政策明确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予认定。由于您的户口已经迁到上海,且无法提供在我市缴纳的社保和纳税证明,因此暂时不能在武汉市限购区域购房。持有我市集体户口的大学生是可以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至于上海能否购房,请您咨询上海有关部门。
留汉大学生能否享受首套房政策
市民吴先生:我来自湖北仙桃,目前在武汉读大学。父母在家乡仙桃贷款买了一套房(还在还贷中),房产证写了我的名字。如果毕业后,我办理大学生落户武汉,像我这种情况在武汉买房是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能否享受武汉市户籍的市民购买首套房政策?
市房管局:武汉市首套房认定标准暂只针对武汉市区域内的个人房屋套数情况进行认定。由于购房者在武汉市没有房屋,因此购房属于首套房,可以享受首套房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