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开展“防非”法治宣传集中行动
2018-02-07 08:4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2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黄琪 通讯员吕翔宇)为提升群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能力,增强市民法治意识,切实从源头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从即日起至3月底,我市将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行动。

此次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行动由市委法治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此次法治宣传集中行动,目的在于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识别、防范各类非法集资行为能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引导群众尊法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

此次行动主要围绕“四个百万”开展,即发送一百万份宣传单、一百万份宣传手册、向一百万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信、举办覆盖一百万群众的万场公益讲座,尽可能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行动开展期间,我市将结合“万名警察进社区”等活动,组织民警、网格员上门宣传,发送宣传单和防范手册各100万份,并通过网格员建圈入群,在微信群、QQ群和朋友圈转发宣传有关警示故事、案例及视频。

全市将组织“万场防范非法集资公益讲座”活动,由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授课,讲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危害性,讲授识别非法集资的方法,开展投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让群众正确认识“谁投资谁就要承担风险,政府不负无限责任”的道理。同时,将组织公益讲师团深入机关、工厂、学校、社区(村),进行专场宣传活动,对每场宣讲通过企鹅、斗鱼等直播平台同步直播,以扩大正面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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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主要有:不真实的房产销售如售后包租、售卖房产份额;土地、林权转让养护;虚假商品销售或服务如商品回购、寄存代售;虚假股权、债权转让,发售虚构债券、基金;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投资入股、委托理财;民间“会”“社”等等多种表现形式。

3、参与非法集资的资金能依靠法律追回吗?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参与人应依法、理性维权,法律仅支持对参与人本金的返还,当最终能够取得多少回款直接取决于司法机关追回的款项数额。其他利息、分红、代理费等,均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追缴的违法所得应折抵尚未归还的本金。 (记者黄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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