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月3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李亦中 实习生曹亚娜)一女子身份证被有吸毒、盗窃前科的表妹冒用,每次过安检,该女子都被当作嫌犯盘查。1月31日,该女子向长江日报反映此事,希望公安机关尽快还其清白。
1月28日下午,40多岁的女子余某乘坐轨道一号线到汉口循礼门办事,在循礼门站碰上民警例行检查,让其出示身份证,查验余某身份证时,系统信息显示余某为“吸毒人员”。由于当时并未查出余某吸毒,民警将身份证还给她放行。
但此事让余某颇感不安。因为早在2012年,余某从汉口花楼街向武汉经济开发区迁移户口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并留有“吸毒”“盗窃”等不良记录。当时在辖区警方追查下,才得知自己的身份被表妹陈某冒用。陈某因为吸毒、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但她留下的身份证信息却是余某的,导致余某被公安机关留下“吸毒”“盗窃”案底。
余某上下奔波半年,公安机关回复:她的“案底”已被清零。余某以为从此平安无事,但这次安检又被显示为“吸毒人员”,余某疑惑不解。
第二天下午,余某到市公安局信访办反映情况,接待民警让她填写了一份《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登记表》后,让她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处理此事。谁知,治安支队接待民警称,他们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要她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待民警告诉她,她不光有“吸毒”案底,还有“刑事拘留”案底,不光要跑禁毒支队,还要跑相关分局。
余某无所适从,她不知道自己要跑到猴年马月,才能为自己讨回清白,只好向长江日报投诉。
余某称,从发现自己身份被冒用至今快6年了,这些年间,她的生活没受到什么影响,只是每次坐高铁、动车,安检时她都被当作“特别的一个”,接受民警盘查。“因为每次都能安全过关,我也就没多想。”余某说,“但别人的案底却记录在一个无辜者名下,公安机关有责任为我正名!”
为何长达6年不能还无辜者一个清白?记者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联系后得知,目前,余某户籍地所在的公安分局已着手调查相关情况,到底是余某以前的“案底”未清除,还是余某的表妹重新犯案?公安机关将尽快还余女士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