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5万扣款 产品经理受贿被抓
2018-01-18 17:2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1月1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丁佩)28岁的孙某是硕士研究生毕业,案发前在武汉一家能源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然而,孙某竟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5万元“回扣款”。1月18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在武汉一家企业担任产品开发部经理的孙某,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归案,并被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东西湖区警方通报,孙某是南京一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应聘至武汉东西湖区一家能源公司担任产品开发部经理。2017年6月,孙某所在的能源公司计划研发氢能源大巴,于是安排孙某前往辽宁大连,和一家机电公司就购进燃料电池系统进行谈判。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谈判期间,孙某向该公司暗示索取15万元的“回扣”,对方公司同意,随后将15万元钱计入合同的总价款内。

2017年12月,孙某让对方公司分两次将15万元好处费打进其岳母毛某的银行卡账户内,以掩人耳目。2018年1月,孙某所在的公司与提供氢能源燃料电池系统的大连公司在核对账目时,发现有15万元货款去向不明,遂向武汉东西湖区警方报案。

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受害公司报案后,立即组织专班民警赶往大连彻查。经过对15万元资金去向轨迹的排查,民警发现这15万元资金被汇进毛某的银行卡账户内,而毛某正是孙某的岳母,孙某有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之嫌。

1月18日上午,专班民警依法传唤孙某,并出示相关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孙某如实交代了收取好处费15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