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i记者 况南毅)139.9元是武汉科技大学大一学生叶力嘉“双十一”时买衣服所花的钱,一个半月是她申请赔款所花的时间,“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维护权益”。
“双十一”时叶力嘉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11月21日她去看快递消息,却发现最近一次消息更新是在18日,考虑到正值高峰期,她又等了4天,但仍无消息,意识到可能出现了问题,她连续向快递客服打了5个电话询问情况,客服让她与相应联系区块的工作人员沟通。
叶力嘉向负责武昌区黄家湖片区的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内容,涉及金额小,虽未保价,但经协商,叶力嘉向快递公司的仲裁部门提交仲裁申请,通过后即可获得商品赔偿。
仲裁过程涉及人员交接,交接人员多次以“太忙”为由,让叶力嘉耐心等待,叶力嘉反复催促多次后,交接人员最终告知了仲裁结果,确定邮件遗失,通过支付宝将以商品原价即139.9元对叶力嘉进行赔偿。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落了,但是叶力嘉发现赔款里没有涉及运费险的赔偿,叶力嘉又联系工作人员希望能得到运费赔偿,工作人员不置可否。“我已经很恼火了,但学校也有很多事,这件事就搁置了下来。”叶力嘉如是说。
“双十一”过去一个半月后,叶力嘉走在路上时突然想起了运费赔偿的事,她再次找到工作人员协商,得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忽略了运费的部分。仲裁无法撤销,工作人员为表达歉意自己出钱,用微信将12元的运费转给了她。
据叶力嘉说,虽然刚上大学,但是之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这么做只是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能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努力让社会的监督体系走向健全。
编辑:侯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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