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驾驶证还不知悔改 男子二次酒驾又被查获
2017-12-14 19:57:00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网12月14日讯(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张斯培 丁佩)男子因醉驾被注销驾驶证后,再次饮酒驾车,结果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交警查获,面临3500元罚款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12月14日上午9时39分,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汉警快骑在107国道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交通执法服务站例行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车牌尾号为9K0的黑色比亚迪轿车司机满嘴酒气,交警立即将车辆及驾驶该车的男子孙某控制,并对孙某当场进行酒精度测试,经检测,孙某酒精度含量达74MG/100ML,系酒后驾车。

经交警进一步调查发现,54岁的男子孙某家住武汉市江岸区,2014年11月14日晚9时42分,孙某与一帮朋友饮酒后,驾驶车牌尾号为9K0的黑色比亚迪轿车行经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驾驶员报名中心附近路段时,被江岸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41.18MG/100ML,系醉酒驾车,孙某因构成危险驾驶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驾驶证被依法注销。交警查明,孙某此次被查获,系无证驾驶车辆。

因孙某酒后驾车及无证驾驶车辆,武汉市东西湖区交警依法查扣孙某所驾车辆后,孙某面临3500元的罚款及行政拘留处罚。

“我抱着侥幸心理,早晨喝了几口酒后无证驾车,以为会逃过交警法眼,没想到再次落入交警的法网。”12月14日,被武汉市东西湖区交警查获的孙某后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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