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店随意售卖严控药品 湖北将开展规范专项整治
2017-09-28 15:11:00 来源: 楚天金报

图为:媒体问政现场

楚天金报讯(记者吴翠华 林晶)一家水上餐厅排污长江,一年前被要求停业,至今仍在经营;明令严格管控的含麻黄碱成分的复方制剂和处方药,一些药店却能明目张胆地销售……昨日,由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督履职强担当促发展——2017湖北媒体问政》第二场问政直播现场,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食药监局、省政府采购中心、省体育局等六部门现场接受问政,就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拿出解决方案。

  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监控平台成摆设

  暗访短片回放

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都会体现在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上,而在鄂州葛店开发区,暗访人员随机暗访排污企业,在某企业氨氮在线监测仪的数据记录中,暗访人员发现,今年8月11日到28日,共18天的数据缺失。技术人员称设备故障,没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和分析。但环保部门监控平台上,该企业设备停机的18天,平台还记录完整无缺的数据。

孝感一家企业某项污染物监测数据长期停在5这个数字,而企业排污数据远远高于监控平台记录数据。实际情况中,所有的监测数据都应该是根据排放量高低实时变化,数据不动明显属于异常。

  相关部门回应

鄂州市环保局局长胡太平表示,7天内完成整改,并将企业纳入市区两级监控平台,对全市未纳入监控平台的排污企业都要纳入监控平台加强监管,不正确履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问责。

湖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表示,花钱的监控平台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很痛心,这里存在着环保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和作风不实的问题,另一个就是监控数据造假不真实的问题。将会派专班到鄂州、孝感督办落实,涉及的问题整改到位,对责任人问责到位,并及时通报两个地方整改情况。

  水上餐厅排污长江一年前要求停业仍在经营

  暗访短片回放

在长江边,有家名为“荆州号”的水上餐厅,一到晚上,所有的包间全满了。暗访人员发现,污水源源不断地流向江里。而让人吃惊的是,这家水上餐厅竟然连环评都没有做过,也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

该餐厅2010年开业,直到2016年的6月份,“荆州号”才被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业,而在决定书下达一年多后,这家水上餐厅依然在营业。荆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法制办谢嵘主任说,“没有起到作用,没有很好的办法”。

  相关部门回应

荆州市副市长傅志峰表示,这是荆州市打击“三非”行动以来仅存的一家餐厅,说明环境执法手段不多,执法偏松偏软。在这个企业排污不达标之前不能营业,如果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取缔。

湖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表示,看着短片心情很沉重,反映环保部门履职尽责有很多短板。针对这些问题,将力行力改,举一反三,下午将安排督察组督察整改,涉及问题要整改到位,对有关人员问责。

  明明是严控药品售卖却毫无限制

  暗访短片回放

国家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专册登记购买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查验其身份。处方药需按处方剂量销售,一次销售不得超过两盒。

在房县旭康大药房,暗访人员佯装购买含麻制剂和5盒处方药,该药房销售人员说:“我们这里可以买,房县现在还没规定处方药非要凭处方销售。”不用登记和核实身份,药店很痛快地将药卖给了暗访人员。而在房县其他药店,也存在类似情况。

  相关部门回应

房县食药监局副局长付飞表示,对药店的监管一是看台账,二是看库存,三是看GSP系统是否报警。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看台账,只要登记的人数和销售数据没有破绽就判定为合规,根本不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柯俊表示,基层监管人员工作作风不实,对药店日常监管指导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是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缺失;药店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含麻药,属严重违规,是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缺失;根子在上面,省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下一步要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药店经营管理不规范行为的专项整治,对于小药店小诊所整治工作盲点,将开展3个月的药店经营管理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

  无视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十分“任性”

  暗访短片回放

4月,天门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购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发布公告,标注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条件;天门市公安局进行指挥系统的招标同样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金总额、营业收入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然而,这种明显违规的招标公告竟然堂而皇之出现在政府采购招标网站上。

4月25日,天门市公安局通过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一则预算金额69.44万元的采购公告,需采购8台警务巡逻车。暗访人员翻阅招标文件后发现,参与投标的三家企业名称竟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公司名称均带有威马字样,投标的最高价格只比最低价格高出150元。进一步查询发现,这三家公司都属于武汉市威马商贸有限公司控股公司,这明显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无独有偶,随州市今年以来的11起公车采购项目,每一单都在公告中指定了采购车辆的品牌。这显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不能指定品牌。

  相关部门回应

天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蒋胜雄表示,违背招投标法,设置不合理的投标条件,违规串标,法律意识淡薄,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相关领导把关不严。

省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饶建国表示,天门、随州问题是典型违法行为,违反了就应该依法处理。一是依法进行专项整治;二是编写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根据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列出采购中不允许出现的问题;三是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年内分两批,全省相关单位进行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