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接受他人出资出国游公司董事长受处分
2017-08-23 10:25: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李娜)昨天,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公司董事长接受出国旅游

  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3月,容乃楚在担任武汉柴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接受合作单位出资出国旅游,其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今年4月27日,容乃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办公室工作人员公车私用

  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至2015年间,武房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冯霞3次违规使用车牌号为鄂AEN155的公车送孩子上学。2016年12月6日,冯霞违规将车牌号为鄂AEN155的公车停放在居民小区门口,而未停放到指定地点。今年4月11日,冯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街道武装部部长违规公款吃喝

  受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1月至11月,洪山区和平街办事处原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曾会斌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先后以征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基干民兵对口帮扶工作为名,违规3次组织安排人员到农家菜馆就餐,共计花费6100元,并在街道报销。2016年12月16日,曾会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协管员公车私用

  副中队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1月27日(除夕)凌晨1点左右,洪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青菱中队协管员刘虎,私自驾驶车牌号为鄂AQF656的公车办理私事。3月28日,刘虎被开除,负责车辆管理的内勤班长涂超受到通报批评处理,青菱中队副中队长冷满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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