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皓)车辆险些被刮后,别墅业主甘某某认为相邻别墅业主王某家的院墙系违章建筑,遂指使余某用油漆在王家院墙写下辱骂文字,将死猪肉丢在其门口,用弹弓射破王家玻璃,来发泄不满。昨悉,东西湖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甘某某、余某各判处罚金6000元。
甘某某居住在东西湖一小区别墅,他开车时后视镜险些刮到旁边一栋别墅的院墙。甘某某认为该别墅院墙是违章建筑,妨碍行车,向相关部门投诉后未获解决,心生不满。
2015年8月初,甘某某指使余某等人携带油漆,在业主王某家别墅院墙写下“死,打××”等字样。王某发现后,自费将墙刷白。没过多久,甘某某又指使余某等人,多次用油漆在王某别墅院墙上写下辱骂文字。王某只好向物业公司投诉,物业人员先后四次刷墙,花费了上千元。
但甘某某仍不解恨,继续指使余某等人用油漆在王家院墙上写辱骂性文字,还将死猪肉丢在其院门口,并用弹弓击碎该别墅二楼和三楼玻璃。
据查,2015年8月至12月期间,甘某某指使余某等人采取上述方式,7次对王某家的别墅进行破坏。王某忍无可忍,愤然报案,甘某某、余某被刑拘,不久被取保候审。今年初,两人再次被刑拘,此后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甘某某、余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甘某某、余某自愿认罪,且甘某某赔偿了受害人王某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遂作出上述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