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皓通讯员马文慧亢玲)49岁的服刑人员李某,因身患癌症被暂予监外执行。昨日,记者从青山区社矫局获悉,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李某真切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自愿办理了遗体器官捐献手续,回报社会。
李某离异,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八年。在监狱服刑期间,因患癌症晚期,于今年初被暂予监外执行。从监狱回来后,李某就开始住院治疗,他没有医保,医疗费需全部自理。而李某的父母均已退休,其子尚未工作,家庭特别困难,实在无法承担。
青山区司法局钢花街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区社保局、民政局、钢花村街道办事处协调,特事特办,当月就为李某开通医保卡,申请了大病特困救助,解决其燃眉之急。青山区社矫局领导及钢花街司法所等单位工作人员,还一起前往医院看望了病重的李某,并送去慰问金。
在此期间,钢花街司法所还常常与李某的母亲联系,与其子促膝谈心,劝他在父亲弥留之际尽到做儿子的孝道,一直陪伴在李某的病床前。李某非常感谢司法所为他所做的一切,对于一个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社会没有对他置之不理,而是联合起来伸出援手,令他十分感动。他对儿子说,自己是社会的罪人,无以为报,钢花街司法所给了他停留在世界最后时光的关怀,希望儿子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自己没有别的能力,希望死后能将器官捐献出去。目前,李某已与武汉市红十字协会签订了遗体器官捐献协议。
昨日,钢花街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走出阴影,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是社区矫正工作者最重要的使命。”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使命感,设身处地为矫正对象着想,从生活和心理层面给予帮助,从细微之处给予鼓励和关爱,给予他们充分的自信,使其感受到存在感,获得正确的自我认同感,以积极心态面对人生中的挫折和低谷,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更加积极地配合接受矫正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