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多计工程款9.2万元 监管不严黄陂一村支书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08-21 10:25: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杨华 齐阳)记者昨从市纪委获悉,因对本村的精准扶贫项目未严格监管,黄陂区一名村支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治红2008年9月任黄陂区王家河街龙泉村村委委员,2011年12月任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5年5月,龙泉村通过街道办事处向区扶贫办、财政局申报了新修生产作业路和整治塘堰项目,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20万元。2015年11月,王家河街道办事处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后,王家河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扶贫项目相关政策,预付了工程款8万元。之后,唐治红在该项目未完工的情况下,代表龙泉村在《黄陂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报账单》上所在村意见栏签名并盖村委会公章。

2016年5月,省审计组到王家河街对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发现该项目实际新修了580米路面,而非合同中的1500米,但该项目已经被龙泉村验收竣工。审计组认定,建筑公司多报920米,多计工程款9.2万元。

后经街道督促整改,该项工程于2016年6月按照合同要求建完,王家河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6月19日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将工程交由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目前,该工程正在审计中,后续工程款12万元尚未拨付,待审计结果出来后据实拨付。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