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杨华 齐阳)记者昨从市纪委获悉,新洲区一名村支书因违规领取低保金、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余国顺,1984年4月至1995年4月在新洲区三店街栾岗村任村会计、村党支部副书记等职,1995年5月任栾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至今。
2016年,有关部门在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农村“三资”审计中,查实余国顺违规领取2014年、2015年城镇低保补贴1800元,不遵守农村“三资”管理有关规定,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5000元且有违规报销2313元的问题。在大数据问题线索核查和“三资”审计整改过程中,余国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上缴违规资金1800元,整改坐收坐支资金和违规报销的发票。
办案人员介绍,余国顺身为党员干部、栾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规领取低保补贴等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