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座“富矿”,武汉又开辟了一个新路子
2017-08-15 08:4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为了这座“富矿”,武汉又开辟了一个新路子

长江网讯(记者郑汝可)

现有63名院士、89所高校、95家科研院所的武汉,拥有科技科教资源这一得天独厚的“富矿”。

如何变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和竞争胜势?14日,武汉在全国率先提出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局,采取“虚拟机构、实体运作”,专门承担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对接和督促落实。

会上,湖北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陈一新详细阐释科技成果转化局成立始末,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他指出,成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局,是武汉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从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的顶层设计入手,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和举措创新,努力开辟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子,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思想新要求落到实处的探索实践。

破解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难题

  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局是为武汉打造发展新引擎

立足武汉实际,陈一新分析当前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转化率不高,通道不顺畅;二是转化对接服务不够,各方联动协同推进不力。

“不论是吸引数以百万计的大学生、校友、海归三类人才留汉回汉来汉,还是鼓励20多万现有教学科研人员投身创新创业;不论是集聚产业核心龙头项目,还是孵化培育‘四新’经济,关键都取决于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和转化。”陈一新表示,成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局,正是针对当前现状的“破题之举”。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困难,根本解决途径在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通过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局,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突破口,形成产学研协同互动机制,构建良好的产业创新体系,真正使科技创新成为武汉赶超发展的第一动力;

——针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进不利,实施好“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工程”是关键,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局的成立,搭建起科技转化服务平台,促进科技与资本、与企业精准对接,促进科研成果就地产业化,形成源源不断的现实生产力。

“这一切入点很小,但着眼点很大。”陈一新认为,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局,抓住了产学研一体的关键环链,抓住了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着力点,抓住了创新驱动发展的牛鼻子,对于打造武汉创新发展新引擎、提升武汉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改革意义。

采取“虚拟机构 实体运作”

  力争5年内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占比达到80%

会上,陈一新介绍,新成立的市科技成果转化局实行“虚拟机构、实体运作”,挂靠市科技局,不新增人员编制,工作人员从市科技局现有职能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中调整,专门承担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统筹协调、服务对接和督促落实工作,由市委常委李有祥兼任局长。

他列举市科技成果转化局几项主要职责:拟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培育技术转移人才和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活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评审评估,协调推进项目落地等。

为市科技成果转化局描绘发展“路线图”,陈一新强调,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的原则,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供给、渠道打通、企业承接、资金支持等关键问题,形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打造成“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服务枢纽、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服务枢纽,力争5年内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占比达到80%。

“这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遵循。”陈一新指出,市科技成果转化局成立后,将与市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院士专家顾问团、各有关高校院所建立的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服务平台一同,构成武汉科技成果转化的“四层架构”,探索建立起统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组织模式。

建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交易网络平台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市科技成果转化局的成立,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展开了新篇章。陈一新希望:充分发挥新机构、新机制、新职能效用,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创新、善于突破,抓紧出台促进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政策意见,着力打通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结合武汉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陈一新为下步工作做出部署:

——针对科技成果供给端与需求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建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交易网络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科技成果交易服务体系;策划举办中国(武汉)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支持企业开展面向在汉高校院所的技术难题竞标、科技悬赏等“研发众包”活动。

——针对本地企业承接科技成果动力不够强、科技金融规模相对偏小的问题,要坚持一手抓科技与企业结合,一手抓科技与金融结合;充分激发本地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吸引更多海内外创新型企业来武汉投资、转化科技成果;支持设立更多的科技银行、科技保险、融资租赁公司,引导科技金融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平台不足的问题,要大力度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创建更多的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孵化器、创新创业街区、环大学创新带、小微科创园等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平台;积极探索众筹、众创、众研、众包等社会化科技成果转化方式。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政务服务不精准、不到位、不集成的问题,要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筹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发挥作用,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针对“政产学研用”协同不够的问题,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各方协调和协作;建立市级领导联系科技转化工作制度,每位市领导对口联系一所高校、一家工研院,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打通关键环节;功能区要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的主阵地作用,围绕产业发展主攻方向,推动一批具有全球、全国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各区要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定位,加强与在汉高校院所联系合作,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特色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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