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王玲)7月3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海关获悉,东湖高新区的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入列海关总署对“十三五”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物资税收政策企业名单,两企业在“十三五”期间可享受免税3.5亿元。
据了解,今年4月11日,原“十三五”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物资税收政策企业名单公布后,武汉海关第一时间发现华星光电被误列为“新增”企业。如果按此认定,则该企业的一期建设项目必须从2017年3月3日起才能享受免税政策,导致该企业2016年已担保进口物资无法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税款1345万元。了解上述情况后,该关立即成立应急处置服务队,迅速与企业进行深入沟通,细致了解企业情况,协助企业积极向国家主管部委申述。同时,在该关的助推协调下,海关总署于今年5月初批复同意该公司2016年已担保进口物资暂不转税,为企业向国家主管部委申诉调整赢得了宝贵时间,减少了对企业千余万现金的占用。
通过相关协调工作,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确认,海关总署对“十三五”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物资税收政策名单进行了调整。湖北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均列入该名单内。据此,2家企业一期建设项目可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二期扩建项目可自2017年3月3日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供应链经理吴文波兴奋地表示,在酷暑高温天气下传来免税政策调整的好消息,就如同迎来一场“及时雨”,使企业欢欣鼓舞、特别有获得感。
据初步估算,“十三五”期间,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t3”和“t4”两期项目的进口物资共计能够享受免税约2.5亿元,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两期项目共计能够享受免税约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