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耿珊珊实习生房玉婷通讯员秦法)抵押房屋向银行借款40万,到期却不还款。本是一起简单的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期间却遭遇当事人百般阻挠。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青山法院获悉,执行庭85后法官胡智才将2年来的办案经过全部写进日记,7000多字见证和“老赖”斗智斗勇的全过程。胡智才说,这是他经手的第一件执行案件,从正式接手到成功结案,日记里记录的都是对执法工作的所想、所感和所盼。
2011年3月,市民王某向银行借款40万,并将家中唯一的170多平方米的房屋抵押,按月还款。岂料,王某却连续21个月未还贷款,根据合同,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并要求偿还未还贷款、利息、罚息等共计55万元。
2015年9月7日,这是胡法官第一次来到当事人王某家中。他在日记中写道:“敲了差不多3分钟的门,才有一个40多岁的男人开门”,“被堵在门口,还被人莫名其妙吼一通,当时我心里就腾起一股怒火,但还强忍着不悦向他表明了来意。”
胡法官说,接手时已执行一年半,穷尽多种财产执行手段都无济于事。对于王某的火爆性格早有耳闻,但一直僵持确实不是个长久之计。
2016年4月,法院启动拍卖程序。此时正值房价攀升,王某希望自己处理房产,暂缓拍卖。等了2个月,胡法官发现,王某的提议仍是缓兵之计。
顶住各种压力,法院挂网拍卖。因王某不配合,买受人无法看房,3次拍卖均流拍。2016年9月,进入变卖阶段后,这套房经过81次竞价,以141多万元成交。
此时,王某变卦,扬言要自残并作出极端举动。另一边,市民郑某竞拍成功后,因家中所需,想尽快入住并办理过户手续,向法院投诉。
“这是我第一次被投诉,那种感觉实在不好受”,2017年5月15日,胡法官在日记中写道。在和院领导商议后,法院提出了帮助王某“大房换小房”的建议:还清银行债务后,帮助王某联系土地储备中心寻找合适的房源,减轻王某的压力。
2天后,胡法官从青山区土地储备中心获悉,有安置房可供王某选。“看到法院果断而有力的举措,真诚善意的行为,王某的思想也变通了,他承诺下午就搬家。”2017年6月28日,王某终于同意腾退房屋。次日王某领取了安置房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