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讯(记者宋磊 通讯员吕友明)18日下午,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一、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免去陈劲超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万勇提名
免去喻春祥的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李义龙为武汉市公安局局长。
三、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提名
免去王军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邓益民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在刘立勇的主持下,新任命的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李义龙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