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黄师师)长江水利委员会官网信息显示,鉴于长江流域汛情已经缓解,按照《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长江防总于7月17日14时终止长江防汛IV级应急响应。
6月22日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长江发生中游型大洪水,洞庭湖水系湘江、鄱阳湖水系修水发生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的特大洪水,洞庭湖水系资水、沅江发生大洪水;长江干流莲花塘至大通河段全线超过警戒水位。
长江防总自6月22日12时启动长江防汛应急响应,并根据汛情发展及时调整响应等级,先后由IV级最高升级到Ⅱ级。此次防汛应急响应累计26天,其中Ⅱ级应急响应持续6天,Ⅲ级应急响应持续15天。防汛应急响应期间,长江防总各成员单位按照《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周密安排、积极应对,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赢得了长江防汛阶段性胜利。
当前,长江中下游各站水位持续消退,九江、湖口站分别于7月16日16时、17日1时退至警戒水位以下,至此长江中下游干流及两湖出口控制站全部退出警戒水位。长江中下游各站水位继续维持消退态势,日退幅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