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胡琼之)13日,武汉市质监、工商、公安交管三部门联合发布第四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符合武汉市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共有60个品牌222款车型,未列入目录的品牌和车型,不能登记上牌。
目前,武汉市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约110万辆。公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是对电动自行车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据了解,武汉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为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产品。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领取相关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领有外地牌证的电动自行车未经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并向消费者说明其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能在本市登记上牌。
目录公布后,质监、工商、公安交管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目录动态替换机制,每年组织一次上牌目录复核和调整。完善目录退出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达到规定情节的,相应车型及品牌退出目录,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