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难”、“出租车拒载”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吐槽的话题。在早晚高峰,路边经过的的士很多不只是拒载,而是根本就不停车。
5月5日,《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交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草案提出,驾驶员在1年内有3次议价、拒载、故意绕道、途中甩客等行为的,将吊销从业资格证。如果网约车线上线下车辆不一致,相关部门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针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条件,此次草案去掉了驾驶员要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要求,明确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年龄60周岁以下,取得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酒驾、暴力犯罪等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者,可申请成为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
打出租车被拒载,是让许多市民很恼火的事。此次草案中,明确提出禁止四类“拒载乘客”行为:
开启待租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问询后不载客;
开启待租标志灯后,在乘客集散点或路边待租时拒载;
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中途甩客或倒客;
接受电召服务预约后,未按承诺提供服务,当司机不按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时,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
针对市民们深恶痛绝的议价、绕路、拼车等行为,草案规定,驾驶员在1年内有议价、拒载、故意绕道行驶、途中甩客,未经乘客允许另载其他乘客,在机场、火车站、旅游景点等地违规揽客等行为的,第一次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次责令其停止营运3日至15日,第三次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吊销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网约车驾驶员证。
此次草案还明确将时下热门的网约车纳入监管范围。规定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应当依法向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应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要退出营运。
明明预约了辆奥迪,却来了辆奥拓,相信有市民在网约车时遇到过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对此,草案提出,网约车经营者不得接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如若不一致,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