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解除收养关系 但养子仍需尽赡养义务
本报讯(明凌翔)昨天,家住黄陂蔡店街的小刚(化名)向本报反映,由于养父家暴成性,动不动就打养母,自己忍无可忍欲解除收养关系,并承诺放弃继承养父财产,同时不再承担赡养养父的义务。为此,父子间矛盾不可开交,养父扬言要与小刚对簿公堂。
小刚的养父祁爹爹30年前离过两次婚,一直没有生育能力。直到结第三次婚时,祁爹爹为了家中添丁,从妻子的远房表姐家中将年仅2岁的小刚过继过来,当作自己的儿子。小刚说,自打记事起,养父整天酗酒、赌博,动不动心情不好就对养母和他拳脚相加。而养母以务农为生,老实巴交,委屈生活了大半辈子。
如今,小刚在一家酒店当餐饮部经理,每年还会给家里汇2万元至3万元作为生活补贴。在街坊眼里,小刚是个孝顺的孩子。而今年五一,他却做了一个痛心的决定——与养父解除父子关系。
小刚说,“五一”前夕,突然接到街坊的一个电话,告知其母亲住进了医院,要他赶紧回来。他回家得知,原来养父前段时间在外面赌博输了不少钱,还欠了一屁股债,养母与之争执,谁知养父竟拿着锅铲把妻子的额头打破了,幸亏好心的邻居及时赶到。看着病床上精神恍惚的母亲血泪交加,回想着这些年忍受着养父的家暴,小刚心灰意冷。
这两天,小刚决心把自己和养母的户口彻底从养父祁爹爹名下迁出,并劝养母离婚,由自己照顾,并拟了一份解除父子关系的协议,承诺放弃老宅及其他财产,以此断绝来往。祁爹爹左腿残疾,无劳动力,得知此事,祁爹爹拒不签字。同时,他直斥小刚不孝,甚至要状告小刚。而小刚认为,养父过错在先,况且与之并无血缘关系,既然不继承财产,便可以拒绝赡养。如今,父子关系恶化,小刚决定等养母伤好了再说。
对此,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丹律师认为,祁先生和小刚之间无论之前有没有办过收养手续,但在法律上已存在收养事实关系。如今,小刚因养父嗜赌、家暴欲与之解除收养关系,可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但由于祁爹爹缺失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作为经养父抚养成年的小刚,依旧应当支付祁爹爹一定的生活费用。但小刚放弃继承权,便可不用替养父偿还任何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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