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华)手机短信提示本月电费为174元,而超市电脑查询电费为194元。昨天,汉口一市民缴纳电费时糊涂了:交费到底以哪个为准呢?
刘先生家住汉口三眼桥路穗丰花园,昨天,刘先生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提示:他本月电费为174元。刘先生于是到附近的中百超市去交电费,可超市工作人员经过电脑查询显示,他当月的电费为194元。当月电费怎么会有如此差价?刘先生一下子糊涂了。
无独有偶。家住汉口百步亭花园的吴先生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他收到的电费短信是88元,可当他用支付宝交钱时,支付宝上显示电费为96元,两个数额不一样。
武汉晚报记者就此向供电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手机短信上所显示的电费与电脑、支付宝所显示的电费不一致的问题,是两者之间存在时间差所造成。客户短信上所显示的电费是指客户缴纳截至供电企业月度抄表结算日止的电费,而电脑、支付宝所显示的电费是指客户截至收到短信当日止的电费;由于客户在供电企业月度抄表结算日后一直在用电,其电费自然增加,时间上的差异导致了客户短信中所显示的电费与电脑、支付宝所显示的电费余额不一致的现象。
至于交费到底以哪个为准呢?工作人员表示:以手机短信或电脑、支付宝所显示的电费缴纳均可,不会对用户用电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