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翔宇 通讯员段晨晨)“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市纪委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循“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把开展集中检查活动作为加强作风监督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寸不让,动辄则咎,始终保持不正之风露头便打的高压态势。要督促并协调公安、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违规举办节日庆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违规财务报销等“五个专项检查”。要创新检查方式,坚持科技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充分运用公安交管“天眼系统”、税务发票管理系统、婚丧喜庆事项报告资料等,发现、甄别违纪违规问题,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三、各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明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
市纪委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察局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