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32条”助企业减负 降电费省运费减税负
2017-04-27 15:57: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电费降了,运费省了,税负减轻了,补贴增多了……近日,湖北出台32条政策措施给企业减负,我省也因此成为全国首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省份。

昨天,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透露,我省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有32条,从9个方面帮企业减负,既要着力降低企业资源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税费成本、人工成本、技术创新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又要鼓励和支持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同时还会完善降成本政策落实机制。

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实现“零收费”

根据《意见》,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停止征收绿化补偿费、联网维管费、河道砂石资源费,从而实现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仅此一项,预计就可为企业减轻负担5亿元。

“这个‘零收费’是分两步实现的。”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关红介绍,早在2015年,湖北就取消和暂停了4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是政府性基金。当时“叫停”的收费项目主要涉及4类:直接面向企业征收的证照许可、注册登记、检验检疫监测、事业管理服务等。下月,我省又将取消3项省级设立的收费项目。

此外,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服务费降低30%;对政府定价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20%优惠;对查验没有问题的进出港(场)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

直购电准入门槛降低

帮企业省电费

为了帮助企业省电费,湖北今年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从去年的300亿千瓦时提高到330亿千瓦时,并力争达到350亿千瓦时;同时降低了交易准入门槛,原来年用电量最低5000万千瓦时,现在年用电量不低于100万千瓦时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各类开发区等,也可以直接向电厂买电。

省物价局副局长顾栋材表示,我省今年还减免了部分电力服务项目收费,比如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减半征收,免收了临时接电费用、带电作业费、交接试验费等。同时,取消了供气、供热企业直接或变相向非居民用户收取的燃气初装费、热力报装等相关费用,降低了企业用气、用热成本。

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比例

由10%提高到15%

5月1日起,湖北对使用高速公路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通行费优惠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5%。6月1日起,对经指定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省内长江沿岸主要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50%优惠(含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给予的优惠)。经初步测算,这两项一年分别可降低物流成本1.7亿元和1亿元。

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张磊介绍,省内长江沿岸主要港口主要涉及4个:武汉港、宜昌港、荆州港和黄石港;指定收费站则涉及阳逻、施岗、白洋、沙市、黄石等11个。

此外,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和维护管理费下月也将停征,这样一年可帮助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企业)减负0.5亿元。

信用好的小微企业

贷款利率可不上浮

今年,全省单列小微信贷计划1200亿元,比上年增加30%;对纳税信用好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少上浮或不上浮。

“我省这次有6条举措帮企业降融资成本,这是最有效的一条。”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胡俊明说,如果按平均贷款利率8%计算,相比从民间融资平均利率按17%计算,单列小微信贷计划可以帮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100亿元左右。

此外,我省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助。今后三年,对发行债券融资的企业,将按照债券融资方式及融资金额等给予奖励。

今年,我省还会推动每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减免1—2项收费项目,收费水平总体低于上年。

中小企业

研发投入有补贴

为了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于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等,参照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可按10%-20%的标准给予一定补贴。

“这项补贴面向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省科技厅副厅长彭泉说。此外,我省会推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记者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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