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付莎 通讯员柯萱)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刘涛作为我市首位递交网约车从业资格申请的驾驶员,通过武昌区审批部门现场“零证明”网上审核,当天即获资料审核通过。
14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正式公布实施《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昨日是《细则》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我市各区交通部门开始接受咨询、受理申请。刘涛说,担心往后申请的人越来越多,就赶在第一天把证件、资料带过来办理,“没想到这么快就审核过了,心里也就踏实了”。
市交委客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细则》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违规驾驶车辆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记录等均可报名申请。
该负责人称,目前,我市网约车监管系统已开发完成,监管系统与公安、网信、区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可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许可实行网上审批,不需申请者另行开具证明。
审核部门强调,审核通过后并不就意味着成为网约车驾驶员,申请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还需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考试,最终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真正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细则》正式实施前,我市网约车数量约有40万辆,活跃车辆约6万辆。昨日,武昌、硚口、新洲等区交通部门共接受了40余申请人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