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水中触电身亡家属索赔65万 五被告均称自己无责
2017-04-17 10:26: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法官(左一)向死者家属了解案情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去年7月的武汉暴雨中,硚口居民吕元喜因积水漏电,在自家楼栋触电身亡。漏电从何而来?谁该为这起意外事故买单?

悲剧发生后,死者家属将供电、水务、排水等多部门及楼上邻居告上法庭,索赔65万余元。4月14日下午,这起罕见索赔案在硚口区法院开庭。

男子下楼被电击身亡

50岁的吕元喜生前是一家公司的保安。2016年7月6日,武汉天降暴雨,很多小区被淹。当天清晨6时,家住硚口古田路的吕元喜从五楼下到一楼,准备去上班。此时,一楼已有三级台阶被淹,一声惨叫后,吕元喜倒在积水里。

“楼上的一名婆婆跑下来准备拉弟弟,当时他的心脏还没有停止跳动,最后喊了一声‘莫下来,水里有电’……”昨日,吕元喜的四姐吕巧云悲痛地说:“他到死,还救了一人的性命。”众人断掉电源后,吕元喜昏迷不醒,在送医途中即不幸死亡。

吕巧云说,事发后,家属找到供电部门交涉,但对方并不认可是电击身亡,后来家属出资1万余元申请尸检,结论为吕元喜系电击身亡。供电人员检查发现,铁制楼梯扶手、部分业主的铁大门均带电,“经查,系6楼住户汤某家线路存在漏电现象。”

家属提出索赔65万余元

吕元喜的儿子吕晴天介绍,事发后,家属多次找到供电部门协商赔偿事宜,对方曾一度答应补偿35万元,最终因种种原因未果。

2016年11月,吕元喜的家属将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武汉市水务局一并告上法庭,索赔65万余元。2016年12月至今年3月,又先后将邻居汤某、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硚口区水务局追加为被告。

4月14日下午,此案在硚口区法院开庭。吕元喜的家属认为,上述被告分别未履行对电力设施管理和维护职责、未及时防汛排渍水、家里存在漏电现象,与灾难发生的结果有利害关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被告均称自己无责

武汉供电公司的代理人辩称,涉案电力设施的产权归属于用电住户,该公司并非本案适格被告。本案应当结合死者自身身体疾病原因的参与度,以及事发时段系百年一遇的持续特大暴雨的意外情况,综合认定。

武汉市水务局的代理人认为,硚口区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职责由硚口区水务局承担。

硚口区水务局的代理人称,此类情况的责任主体是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单位。涉案单元楼排水设施的养护责任单位,应为该单元楼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的管理单位,并非该公司。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称,该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污水处理,并非本案适格被告。

6楼住户汤某则称,漏电原因应是因雨水过大导致电表进水。他家所使用电线线路良好,从未出现漏电情况,不应承担责任。

当天,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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