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要“嫌疑人”将钱转到安全账户,这一老骗局又添一受害人。昨日,蕲春来汉打工的陈女士后悔没能识破骗子的伎俩,多年积攒的28万多元建房款被骗走。
32岁的陈女士在东湖高新区一家工厂打工。她说,4月5日中午,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电信工作人员,说她的电话因为涉案要被停止使用。随后,一名自称“佛山公安局王伟队长”的男子打来电话,称她涉及一桩洗钱案件,有犯罪嫌疑。随后,王伟加了她的微信,发来一张“通缉令”。
陈女士说,见“通缉令”上关于她的个人身份信息都是正确的,而且听王伟说要冻结她所有银行账号,她当时害怕了。“老家要修房子,这钱要被冻结了,房也就修不成了。”害怕之下,她听从王伟的建议,在6日和7日两天内,将她和丈夫多年积攒的28万多元钱,转到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中。
陈女士说,这近30万元中,有24万多元是存在存折内的,而存折放在蕲春老家。当时,她特意坐车回老家,取出存折中的钱转入了“安全账户”。直到7日晚上,她与王伟再联系不上,才发现自己上当。
楚天都市报记者在陈女士的银行账户转账记录中看到,两天内,她的28万多元分别被转到了“苏富勇”和“宋春”两人的账户中。而她收到的“通缉令”上,称她“涉嫌张勇金融洗钱一案”,还有她的照片和身份证号。“通缉令”下面盖着“北京检察院”的公章,文书中却还有“北京市人民法院”以及“公安部”的排头。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公检法不可能同时出具一张“通缉令”,而且这上面“北京检察院”院长的名字都是错的。
目前,陈女士已分别向东湖高新警方和蕲春警方报案,警方已经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