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凌翔)工程完工近一年了,这工钱却成了“烂尾款”。由于包工头之间陷入转包纠纷,导致工人们的血汗钱一拖再拖。如今,新洲区的陈师傅和几名工友一筹莫展。
45岁的陈师傅说,去年3月,他和20多名工友跟着包工头付某接下了新洲区爱尚东城2号楼的内墙抹灰的活。从当月13日开工,一直忙到去年5月份。他个人总共是4万多元工钱,现在还差2万多元尾款没结清。几个工友随即找到包工头付某,付某也无钱支付。
付某告诉记者,这个活是他从另一个包工头黄某手上接下的,原本40多万元的工程款,对方最后只给了30多万元,还差7.8万元。记者联系了爱尚东城2号楼项目部,一名王姓经理回应,他们只是发包商,当初把内墙装修工程承包给了黄某,双方签了协议,并不认识付某等人。根据当时约定的工程造价共49万元,已经结了43万多元,只剩一个5.7万元的保证金待结。
承包商黄某解释,自己当初以每平方米10元钱的价格转包给付某,付某应对工程质量负责到底。但工程扫尾时出了问题,墙面、墙角很多地方不达标,叫他过去维修,可付某一拖再拖。最后,他只好重新安排工人去返工,但这个扫尾的钱,他认为应由付某支付。经过反复协商,黄某表示,自己最多只支付1.5万元尾款,而扣下的6.3万元是他请人扫尾的工钱。而黄某的态度让付某很恼火,目前他打算向新洲区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
为此,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振彪律师认为,工程款的纠纷和发放工人工资是两码事,陈师傅与付某是基于雇佣关系的债务关系,不管付某有没有拿到尾款,都应结清工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