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亦中 通讯员付静宜 谈园)一名酒驾司机被江汉交警查获后,竟强行冲岗,将执勤交警拖行40余米,致其身体多处骨折。昨日,涉事司机被江汉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批捕。
3月4日晚,江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新华路协和肿瘤医院附近查处酒驾等违法行为。当晚11时15分许,交警蒋某在靠中间的机动车道上拦停了一辆武汉本地牌照的黑色丰田轿车。按照程序,蒋警官将快速酒精检测仪伸入车窗内,让司机吹气测试。测试完后,仪器报警提示,该男子有醉酒驾车嫌疑。
蒋警官立刻告知其停车熄火,拿出驾驶证、行车证,靠边接受检查。不料,司机突然发动汽车并加大油门。此时,蒋警官的右小臂仍在驾驶室内,情急之下只好紧紧抓住汽车左前门。蒋警官大声警告司机停车,但司机不予理会,继续加速,蒋警官被拖行40余米后,体力不支松手落地,在马路上翻滚数圈,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司机强行冲岗逃离现场。
蒋警官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次日,犯罪嫌疑人在朋友的陪同下到江汉交通大队投案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苗某,1990年出生,河南省人,初中文化程度,武汉某建材城员工。
苗某称,案发当晚,他和朋友在一家餐厅吃饭,席间喝了一瓶125毫升的劲酒。散场后,他独自驾车离开,被拦下进行酒精检测时,因担心车子被扣才强行冲岗。对于拖行交警的行为,苗某辩称,因为天黑,当时人也很紧张,只顾着跑,不知道刮倒了交警。但现场执法仪及城市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下了苗某冲岗逃逸的全过程。
逃离现场后,苗某将车开到了市民之家附近停下,有些后怕,他给朋友打电话,坦承自己遇上查酒驾并强行冲岗的经过,想自首。
承办检察官表示,苗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涉嫌妨害公务罪,苗某的行为是错上加错,将被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