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江交汇。水,就是城市的灵魂
在绿道的环绕之下,东湖绽放别样魅力
纪念:
第二十五个“世界水日” 联合国2017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废水
第三十届“中国水周” 我国纪念2017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宣传: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本月初,《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出台。其中,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八字目标,让市民看到了城市河流的美好未来。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
在河长制推行以前,河流治理基本是多个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河长制”则形成了政府牵头、各部门行动、全民参与的治水生态链。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河长制,是一把利刃,能使治水的网络密而不漏。河长制的推行,意味着任何一个环节上都有部门、有专人负责。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治水“生态链”,使每个部门都不敢玩忽职守,提高了水环境治理的行政效能。
根据《意见》要求,到2017年底前,我市将建成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市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58条河流。到2020年底,河流水环境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主要河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负责人表示,面对这样的目标任务,没有部门敢在治水大业上“拖后腿”。标本兼治,不玩花架子会成为各地干部的自觉意识。
按照“河长制”要求,全市要为“河长制”的保护河流建立名录,做好数字、文字、图像等全面记录,并因地制宜实施“一河一策”,有针对性地确定治水方案。同时,每条河都必须切实落实截污、清淤、河容整治、两岸绿化、环境卫生等基本措施,地方政府同步做好排污总量控制、环境卫生监管、船舶污染治理等。
治理改变的,将不止是环境,还有人。“河长制”的推行,不仅是要使河流回到最初的模样,还会影响到江城的每一个百姓。“以前很多河流没人管,河流脏臭,人们随意往水面扔垃圾”,不少市民认为,如果河长上任,有了巡查机制,保洁员也定时清捞,相信大家也会自觉遵守规定,从我做起保护环境。
而且更深远的影响还会在岸上。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说,“河长制”让考核重心发生调整,环境倒逼的压力使地方自觉地将治污纳入常规,并抓住契机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今后,凡是可能对河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业将一律被拒之门外。
在未来,随着“河长制”的全面推进,各级领导都可能成为“河长”,成为城市河流的生态卫士,而越来越多的人也会参与到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理中来。
市民期待>>>
@我亦爱飞飞: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与监督,治理好长江,我们湖北才有青山绿水。
@白马啸西风:四水共治,责任河长,大武汉又一次成为瞩目的焦点。
@耳轮:由市委书记和市长领头的市领导们担任武汉各条河流的河长,这是层层有责,层层压实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领导主动担责,我们市民也要参与到护河治水中来,尤其要自觉不乱抛杂物,不添加新的污染源。
@风景:为河长制点赞,辖区负责,治理污染,统筹规划,全面奋战。
@拉车的牛:有山有水是武汉得天独厚的优势,青山绿水让城市更美丽更幸福,武汉加油。
@爱上西瓜的栀子花:在武汉学习6年,也即将在武汉工作、定居,相信切实有效、责任明晰的河长制一定能让武汉生态越来越好。
@焚香听雨:爱护母亲河,为子孙造福。
@蓦然回首:期待长江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谁当河长?怎么当?
解读《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谁来当河长?河长管什么?怎么给河长打分?昨日,针对舆论关切的焦点,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就我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作出解读。
为什么要选河长?破解“九龙治水”困境
武汉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水域面积占市域面积的四分之一。丰富的江河湖泊资源和多样的水生态环境,是武汉的一大特色和优势。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地区入河湖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一些地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2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月21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及湖北省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武汉实际,我市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下发。
根据部署,我市今年将以“四水共治”为重要抓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
《意见》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明确了地方主体责任和河流管理保护各项任务,是水治理体制的重要创新。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河流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治水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行不通,必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治理。以前“九龙治水”难,现在可以通过河长来协调、调度和监督,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谁来当河长?市区街道三级领导
对河长人选,《意见》中作了非常具体和明确的规定。按照《意见》要求,我市将建立三级河长工作体系。市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市级总河长;长江、汉江及其他跨区的15条重要河流由市领导分别担任市级河长,流域所经过的区、街道(乡、镇)为责任主体,由区、街道(乡、镇)党政领导分别担任相应的分级分段河长;其他河流由区、街道(乡、镇)按要求设置总河长和分级分段河长,确保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都有责任明确的河长。
担河长之名,便要行护河之实。《意见》指出各级河长是包干河流管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相应的河流管护工作,牵头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各市、区级河长明确一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系部门,协助履行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职责。联系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并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河流管护工作。上、下级河长之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简单来说,河长制不仅要负责河流“水质达标”,还要管好整个河流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
河流治理好不好?定期监督考核
河长制能否见实效,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在于考核是否严格。
据介绍,我市将制订《武汉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每年度对河流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对排名靠前的区实行“以奖代补”给予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区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将河流保护纳入市级绩效目标,对发生河流恶性违法事件的区,年度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区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流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河长干得好不好?除了官方的定期考核外,还有来自民间的监督。《意见》提到,将加大对河长的社会监督力度: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公布外,在主要河流显著位置还要竖立公告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让全社会对河流管理效果进行监督。
【链接】
“河长制”八大任务
(一)确定河流保护名录
2017年10月底前,各区要完成辖区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现状调查,并建立保护名录。市、区级河流保护名录分别由市、区河长制办公室拟定,报市、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向社会公布。2017年底前,根据确定的河流保护名录,明确相应管护责任。
(二)完善河流保护规划和综合治理方案
根据不同河流实际情况,科学修订和完善河流保护规划。开展河流污染源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河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工业、城镇生活、农业节水。
(四)加强河流岸线保护
严格河流岸线管控,依法划定河流管护范围,2018年底完成长江、汉江及其重要支流水域岸线登记工作。加强涉河事务管理,严禁各种非法侵占河道、河道采砂行为,对河流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五)加强水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年》,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20年底,中心城区、新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强综合防治,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六)加强水环境治理
加强河流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完善水源地风险预防体系,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提升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河流黑臭水体整治。2020年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99%以上,建成区河流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持续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落实河流范围内村湾的长效保洁,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
(七)加强水生态修复
加快推进武汉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沿江生态带建设和江滩公园建设。实施水网连通工程,恢复江河自然连通。加强河流湿地修复与保护力度,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八)加强执法与监管
建立健全河流管护的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大河流管护监管力度。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建立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流动态监管。落实河流管护执法责任主体,严厉打击涉河非法排污、设障、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等违法行为。建立全市河流管理地理信息平台及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加强河流动态监管,提高工作效能。
供稿:市水务局
摄影:周超 胡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