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全媒体讯(马振华 见习记者占思柳)21日,长江日报报道了我市近半年出现了加装电梯小高峰,很多老小区居民也想加装电梯,不料碰到难题:我市2013年出台的加装电梯政策已过期,新政策还未出台,规划部门无法可依,居民在跑审批手续时遇阻,呼吁尽快出台新政。
前日,汉阳鹦鹉花园16栋1单元居民自筹资金加装的电梯投入使用,全市多个区有同样加装电梯需求的居民前去取经后,着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然而这两天,他们各自咨询了所在区规划部门后却发现,各区加装电梯政策竟然不一样,申报遇阻。
江岸区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说,武汉市有关加装电梯的文件于去年11月就过期了,新的政策还没出台,目前无法可依,不知按什么标准来审批手续。汉阳区规划部门亦持相同说法,建议等新政策出台再去办理。武昌区规划局表示可以照常办理,但必须收取每平方米120元的城市建设配套费。
对此,武汉市一家从事加装电梯公司负责人说,今年以来确实碰到了一些区加装电梯政策不一情况。武昌区规划部门称,旧文件过期了,要求现在加装电梯的业主交每平方米120元城市建设配套费,或者也可以选择不交这笔钱,等新政策出台再去办理。江汉区规划部门则表示,目前可以照原文件政策办理,无需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
据了解,《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见》2013年11月7日出台,文件自印发起试行3年,试行期届满后,再根据实施情况及结果评估适时进行修订。《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各区规划、建设、房屋管理、消防、安监、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等部门办理,且不收取审批费用。
目前,我市加装电梯政策于去年11月7日过期,新政策尚未出台,各区说法不一。不少有加装电梯需求居民呼吁,希望尽快出台新政策,能让他们早日办完审批流程。
21日,市民之家办证大厅的市国土规划窗口工作人员表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项目已下放到各区来负责,办理权及解释权都在各区规划局,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新的政策,但新文件具体什么时候出台,目前仍不得而知。
【他山之石】
上海: 2016年出台市住建委、市规土局和市质监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房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审批的通知》。在加装电梯的整个流程里,行政审批部门从原先的9个,减少为住建、规土和市场监管3个部门。把原涉及46个图章,精简成15个。流程已简化为六大步骤:计划立项、规划审批、房屋安全性论证、施工许可、质量技术监督、竣工验收。上海房屋修建行业协会,专门负责有关加装电梯的政策解答。
南京: 南京2016年11月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提出,给出了出资参考比例。《办法》提出,出资增设电梯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主,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额度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有报道称,2017年南京要在老旧小区安装1000部住宅电梯。
广州: 2016年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规定,业主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委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委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办法》规定,简化审批流程,提交材料两次变一次。《办法》将申请人分两个阶段提交申请资料修改为可一次性提交;明确了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明确了公示异议处理程序。此外,《办法》还提出市质监部门应当提供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自主选择。 (见习记者占思柳 记者马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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