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美学 通讯员东成 可可)巧克力美味可口,可谁去关注它的成分呢?近日,一家超市因售卖进口“巧克力”赔偿消费者7万余元。
硚口法院介绍,原告许某和他的母亲到一家超市买进口巧克力——松露巧克力,先后共花去7128元。该巧克力的产品外包装标注了“原味松露巧克力”。但是,外包装的底部却标注了产品的真实属性名称——“代可可脂巧克力”。
许某因此怀疑,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去年12月,许某得到消息,该产品也被其他消费者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予以处罚。于是,许某向硚口法院起诉,要求超市退款,并给予10倍赔偿。
庭上,许某认为,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巧克力和代可可脂是两种不同的食品,两者主要原料构成也不同。本案的产品不具有巧克力应当有的营养要求,所含代可可脂成分对人体具有不良影响;产品在外包装上,没有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误导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影响。
这家超市说,食品标识问题不同于食品安全问题,涉案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被告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中,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可以确定巧克力与代可可脂巧克力,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产品。涉案产品真实属性为“代可可脂巧克力”,但在外包装上仅标注了“原味松露巧克力”。该行为足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此外,法院还认为,涉案产品不具备“原味松露巧克力”所应当具备的营养成分,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该超市作为大型食品零售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的人员足以发现如此显见的行为,但超市方没有做出规避行为。因此,超市应当对消费者承担10倍赔偿责任。
昨天,法院判令,该超市返还许某购物款7128元,支付价款10倍赔偿金,共计71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