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简章需明示薪资待遇 律师支招避免“讨薪难”
2017-03-17 09:54: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耿珊珊 实习生朱丽兰 通讯员高博)去找工作别慌着签合同,先要看企业有没有用工资质。昨日,在硚口区崇仁路的人力资源市场,长江日报携手硚口区人社局进行执法直播,全程记录劳动监察大队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

为帮助求职者知权维权,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在现场设立普法专区,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直播上线仅半个小时,网络点击量已突破5000人次。

“请您出示企业的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上午9时30分,在锦绣人力资源公司,两名执法人员要求公司负责人出示“三证”,并现场请该负责人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一名工作人员手持“执法记录仪”,全程跟踪拍摄执法过程,监督执法过程是否有违规行为。

昨日共有35家服务类企业参与招聘,涉及服务员、销售员、房地产经纪人等上千岗位。在某保险公司招聘摊位前,执法人员发现,招聘简章上并没有明确的薪资标准和福利待遇说明,立即上前询问。该公司招聘人员解释,签合同环节才能明示薪资。执法人员当场表态,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薪资和福利待遇必须在招聘简章中明示,并督促企业立即改正。

“目前招用工投诉中九成涉及拖欠薪资。”硚口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贾凡介绍,有两个行业最为突出,一是建筑工程,另一个是服装加工。相比而言,服装加工领域用工企业比较明确,处理起来并不难。建筑工程存在转包、分包、垫资等多种情况,农民工“讨薪难”普遍存在。

如何避免“讨薪难”?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荣表示,农民工进入工地打工,要首先清楚谁是“雇主”,在没有劳动合同或承包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工资支付证明或直接找证人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遭遇欠薪后再想办法,不如在找工作时多留存证据。

下一步,硚口劳动监察大队还将联合本报清理排查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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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保姆和雇司机

法律性质有何不同

雇保姆和雇司机的法律性质有何不同?昨日,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胡锦鹏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唐荣律师“助阵”招聘会,为近百名求助者现场说法。胡律师解释,雇司机属于劳动关系,雇保姆则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

在工作中,如果司机和保姆都受伤,只有司机受到的伤害能被认定为工伤。

(耿珊珊 实习生朱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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