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被改建成酒店 合同到期租方因投资大不肯腾退
2017-02-28 07:22:00 来源: 武汉晚报

房屋扩建前后对比图(左为扩建前,右为扩建后)

(杨蔚 通讯员昌法)10年前,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老旧俱乐部被租给一家酒店。承租方后将俱乐部拆掉,重建了一个四层楼的10000平方米酒店。4年前合同到期,出租方要求收回原有房屋和土地,可酒店认为自己投资花了5000多万,不愿腾退。无奈之下,出租方向武汉仲裁委员会就此提出申请仲裁。仲裁庭做出让酒店腾退的裁决。但酒店迟迟不肯行动。 昨天,武昌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腾退之前,为当事双方进行了第一次协调会,希望能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原地改建四层楼酒店

2007年4月6日,湖北某公司和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铁四院原职工俱乐部约8.35亩的土地及地上约2735.72平方米的房屋等,给该公司开设酒店,从2008年4月6日开始,租期5年,租金为每年70万元。而2007年4月6日到2008年4月5日为装修期。

在一年的装修期内,承租方花费5000多万元对原来的2000多平米的俱乐部进行了改扩建,将原三层的建筑扩建为四层的酒店,并进行了装修,改扩建后的面积达10000余平方米。

  合同到期租方不肯走

5年租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一份2年的租赁合同,年租金为100万元。

2015年租期再次届满后,铁四院要求收回房屋,而酒店却要求继续续签合同。

酒店表示其对房屋进行了巨额装修和投资,并反诉要求铁四院给予经济补偿2500万元。

而铁四院则认为,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满后,酒店承诺将承租房屋无条件交还,房屋内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保留给铁四院,而铁四院也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仲裁后被要求腾退

双方矛盾激化争执不下。无奈之下,铁四院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酒店腾退房屋。

仲裁庭经合议决定,酒店向铁四院腾退所租的这套建筑面积2825.72平米的房屋,并向铁四院返还该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同时,支付房屋自租期满后的房屋占用使用费348592元。

仲裁庭考虑酒店投入了资金改扩建,对于多出来的7000多平米的增加面积,可由其另寻解决途径。

该酒店先后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裁决书,均被驳回。

多出面积属于附属物

在双方各执一词,不肯退让的情况下,昨天武昌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前,为双方进行了一次协调会。会上,酒店对此提出三个解决方法。

对租赁的2000多平米无条件腾退,但是在现有的10000平米上划分出来,剩下的仍属酒店。或将现有的10000平米全部腾退,但铁四院需给予一定补偿。或铁四院不补偿,酒店也不腾退,但延长酒店的租赁经营时间。

而铁四院认为,应按照仲裁庭裁决执行强行腾退。

昨天,武汉晚报记者来到这家位于武昌区杨园四美塘附近的酒店,该酒店拥有60多间包房,300多个员工,目前仍在正常经营,宴席订单已经订到了明年的2月份。

“增加的7000多平米的面积属于附属物。属强制执行范围。”武昌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向该酒店的负责人进行口头通知,酒店不可再接受订单,对已有订单需进行退订。“我们会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酒店有异议可通过另案起诉的方式提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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