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宋磊 通讯员吕友明)昨日下午,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武汉剧院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陈一新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万勇、陈瑞峰、贾耀斌、杨汉军、黄克强、刘立勇、潘汉生、胡洪春、何艳、胡树华、丁雨、袁堃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545人,实到527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耀斌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过去的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保障和促进武汉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武汉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立法凝聚武汉力量、推动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共制定和修订法规24件,作出修改法规决定3件,现行有效法规97件;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发展和民生主题,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8个,检查17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4次,督办大会议案14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推进地方政权建设;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自觉。贾耀斌说,本次大会即将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期望,肩负着新的时代重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战略目标,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保证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性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谱写中国梦的武汉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说,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我市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年受理案件610796件,结案576933件,标的额206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7%、69%和284%,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115952件,同比上升75%。今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大力弘扬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更加注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117人,起诉70748人。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53件1455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69件391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18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208件。在办案过程中依法纠正漏捕2909人、漏诉9969人、漏罪1008人。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盯“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心城市检察机关前列”的发展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检察管理和检察队伍建设,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复兴大武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还有:龙正才、喻春祥、闵捷、李忠、程用文、郑永新、左绍斌、程耀明、黄长清、李丹芳、张晓玲、王萍、赵俊新、张俊勇、徐洪兰、黎东辉、刘子清、刘传江、张敬东、杜琢玉、胡爱娣、陈文英。
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胡曙光、张曙、胡立山、李述永、蔡杰、曹裕江、胡亚波、刘英姿、龙良文、李传德、谭仁杰、侯晓华、彭富春,以及张林、张文彤、李作清、李强、谢宗孝、黄家喜、陈光菊,彭浩、倪子林。
吴超、胡绪鹍、于建海、石大鸿、吴一民在主席台就座。
部分省人大代表、市政府组成人员、市直有关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席政协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大会,12位市民旁听了会议。